律师档案
梁志强
梁志强律师
北京 朝阳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梁志强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什么是作品的著作权人?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3-24 15:23)    点击:220

什么是作品的著作权人?

著作权法第九条规定,作品的著作权人有两类:一是作者;二是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践中,按照作品的权利主体情况来划分,作品可以分为个人作品、职务作品和法人作品,而职务作品实质上是个人作品的一种。

(一)个人作品

所谓个人作品,就是权利完全归属于作者个人的作品。《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作者。

(二)职务作品

关于职务作品,《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很明确: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梁志强律师提供“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梁志强律师,梁志强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梁志强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439481011,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梁志强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梁志强律师主页,您是第34627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