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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双方都想抚养孩子怎么办?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3-24 10:59)    点击:133

离婚双方都想抚养孩子怎么办?

  如果是在离婚后双方都要想孩子该怎么办呢?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的,法律了也规定了几种可以判决归谁抚养的情形: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二)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

  (三)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如果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收集一些有利于争取孩子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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