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梁志强
梁志强律师
北京 朝阳区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梁志强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医院诊断的过错造成医疗事故如何认定?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3-23 11:06)    点击:191
医院诊断的过错造成医疗事故如何认定?

  1、问诊的过错

  医疗上对病史询问有严格的规定,包括病因及诱因、主要症状及出现的时间,伴随症状、相关的阴性症状、体征、以前的诊治经过、病情的发展过程及有 鉴别意义的其他阴性症状、过敏史、个人史、家族史、月经婚育史等。如果没有按医学教材《诊断学》全面、仔细问诊,遗漏重要、症状,就是违反问诊义务,可认 定有过错。

  2、检查的过错

  检查包括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检查的过错分为实施检查的过错和未实施检查的过错。

  实施检查的过错包括四种情形:一是实施了不必要的检查;二是应实施检查但选择错误或检查不充分而迟于准确诊断;三是在实施检查过程中操作错误而致患者器官受损;四是研究检查结果有错误。

  未实施检查的过错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医师未依当时的医疗水准实施相当的检查;二是怠于适切相当之检查。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梁志强律师提供“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梁志强律师,梁志强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梁志强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439481011,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梁志强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朝阳区律师 |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梁志强律师主页,您是第34651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