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造成医疗事故怎么认定?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3-23 11:05) 点击:104 |
过错造成医疗事故怎么认定? (1)术前判断的过错 手术进行与否、手术方案的选择、手术时期的判断不当。 (2)手术进行中的过错 ①手术部位选择错误;②手术操作不当,损伤或误切组织、器官;③擅自更改手术方案、扩大手术范围;④不认真执行器械物品计数核对制度,异物遗留在手术腔内。 (3)术后管理的过错 ①术后观察不认真,未发现病情变化,或发现病情变化,未做及时处理。②对术后早期并发症认识失误,延误抢救时机。 5、麻醉的过错 (1)麻醉时机、方法、药物选择不当。 (2)麻醉及手术操作不当: ①插管误入食道或一侧支气管; ②硬膜外管置入蛛网膜下腔未发现; ③大量局麻醉注入血管; ④浅麻醉下眼心反射、胆心反射等; ⑤空气栓塞,骨科手术中的脂肪栓塞,肺栓塞。 (3)麻醉管理不当: ①麻醉药、肌松药用后通气不足,气管导管扭折,分泌物堵塞或接头脱落,舌后坠,呕吐物未及时管理; ②椎管内麻醉平面过高或辅助用药导致呼吸抑制未及时处理; ③大出血病人未及时补充血容量,或心功障碍病人输液过多、过快致心衰、肺水肿; ④术后拔管过早或肌松药未完全消失、再箭毒化致呼吸抑制、通气不足;⑤并存疾病未发现致处理失误; ⑥缺o2、co2蓄积引起神经反射致呼吸循环紊乱; ⑦全麻因改变体位致循环功能紊乱或气管插管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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